陕西省高院近日发布了《知识产权审判(2021)年度报告》,报告坚决贯彻“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主动回应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需求和社会关切,从提升知识产权审判水平、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打造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等四个方面全面介绍了2021年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2021年陕西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495件,审结6153件。与2020年相比,收案数量增长41.09%,结案数量增长19.17%。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审判压力持续加大,收结案数显著攀升;二是审判质量明显改善,案件发改率大幅下降;三是案件类型不断拓展,新类型案件逐步增多。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年度报告》从陕西法院2021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了10件典型案例及19件参考案例,以期进一步明晰裁判规则,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这些案例涉及技术类案件、不正当竞争纠纷、著作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四大常见类型,反映了陕西法院在审理新型、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中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集中展示了陕西法院推进“双进”专项工作、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成果。
如典型案件中的商业诋毁短视频案,该案细化了司法规则,维护了互联网产业的有序发展。该案对测评类短视频的商业广告性质进行了界定,并提出了从测评模式、竞争优势、消费者价值判断、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声誉和商业信誉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考量,以判定是否构成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
如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该案是“网红”菜品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全国第一案,也是回应“网红”经济业态知识产权保护需求的典型案例。本案通过对新产品、新竞争行为精准的司法界定,详细梳理了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适用边界,提出了全国首例“网红菜品”的裁判规则,体现了保护创新的价值取向,促进了“网红”经济的健康、良性发展。
如典型案件中的风靡全国的方言歌曲《西安人的歌》,该歌曲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该案的判决首次运用了合作录音制作者的概念,对独立音乐人合作录音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细化了合作录音制作者认定标准,明确了合作录音制作者的权利行使方式,保障了音乐创作者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件中的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成都融思科技有限公司、罗金龙不正当竞争纠纷涉互联网“大数据灰色产业”的不正当竞纠纷争典型案件。该案判决体现了坚决遏制外挂、群邮件骚扰、非法使用数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立场。该案首次明确了互联网平台对于“大数据”管理的权利与义务,细化了在“大数据”产业中适用“妨碍网络经营者正常经营的行为”等裁判规则的具体情形,净化互联网环境,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而义乌市爱之语化妆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西安物生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是国际知名奢侈品品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例,严厉打击了“仿冒搭车”的侵权行为。本案详细阐述了知名产品的商标及包装装潢对产品知名度的不同影响与贡献,准确区分了商标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产品知名度不同的保护维度,秉持公平、平等的原则,保护了中外当事人的利益,维护了国际贸易产业的竞争秩序等。
总之,十大典型案件及19件参考案例突出了陕西法院在维护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审判工作的创新探索以及取得成绩,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体现了陕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创新探索走在全国的前列。(何建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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